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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昌黎县法院:定分止争有我 “枫桥经验”再结硕果

时间:2024-04-29 19:54:07 来源: 作者: 阅读:

中国法院网讯(翟杰)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刘台庄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村委会村民未能及时退还土地引发该村其他村民集体上访的案件。纠纷发生伊始,镇党委政府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联系法庭商讨解决办法。刘台庄人民法庭本着为党委政府分忧、急群众之所急的理念,第一时间立案进行审理。

  原告村民委员会要求已超过承包期但仍占用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村民退还土地,并支付承包期满后占用案涉土地给村委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庭在审理过程中,注重发挥引导疏导作用,借助律师具有专业知识和镇村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凝聚调解工作合力,在法官、镇党委政府、律师共同努力下,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占用土地村民归还占用土地,并支付了两年的土地承包费,村委会也承诺该村民可在承包费与其他投标人一致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包权。镇党委政府对法庭圆满解决该纠纷表示衷心感谢。

  调解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基层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最前沿,也是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的最前沿,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下一步,昌黎法院将采取多元解决纠纷的形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继续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分流,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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