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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扎实推进全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激发党员内生动力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时间:2024-04-21 18:19:25 来源: 编辑: 阅读:

近年来,省司法厅积极探索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模式,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主线,以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为着力点,全力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眼加强顶层设计,省司法厅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围绕组织设置标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学习培训常态化、阵地建设规范化,明确了16项具体任务,全面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省司法厅党委还出台《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深化“党建入章程”工作,要求各社会组织在章程中专章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经费保障等内容。各行业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行业联建、区域统建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党的组织全覆盖。4家律所党支部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7家律所党组织被省委“两新工委”评为首批“河北省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

  坚持按照社会组织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省司法厅推动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不断提高“一肩挑”比例。常态化开展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培训,先后举办京津冀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等,组织三地律所党组织签订了党建联学共建协议,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推动人才双向培养使用,培养既懂业务又懂党务、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社会组织人才。今年以来,厅属各社会组织共发展党员65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54人。

  在省委“两新工委”统筹指导下,省司法厅党委坚决履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厅政治部及各业务主管处室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厅党委每年专题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每年底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逐一进行点评,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会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相关工作做法被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简报刊发。

  省司法厅以“两新组织党旗红”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行“扛红旗、当先锋”和“亮承诺、做表率”等活动,组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党员内生动力,促进社会组织服务群众活动见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组织的发展优势。助力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省律师协会遴选10家优质律所,与雄安新区律所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省仲裁协会联合北京、天津仲裁机构举办京津冀仲裁机构协同发展座谈会;省人民调解协会面向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所有社区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展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等;为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省仲裁协会深入开展仲裁助企纾困行动,累计走访企业1631家,办理涉企案件9321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66亿元;省律师协会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114家律所的649名律师入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搭建法务“帮扶桥”。(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刘倩 张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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